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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8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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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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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夫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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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参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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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版本类型 |
正式版 |
| 适用范围 |
资料 |
| 语言版本 |
简体中文版 |
| 系统要求 |
windows2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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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图书馆收藏文献类型的拓展,越来越多的非书资料,如光盘、录音资料、录像资料、乐谱、计算机文档、古籍、金石拓片、地图资料、静画资料、缩微资料以及标准文献、科技报告、学位论文等,不断地充实着图书馆的馆藏。其中录音资料包括:循环录音带、盒式录音带、开盘录音带及唱片等。影像资料包括:循环录像带、盒式录像带、开盘录像带及视盘等各种录像制品和盒式循环电影片、盒式电影片、开盘电影片及环式电影片等各种电影制品。 这些文献,其著录信息源之多、之不尽一致(片头、片尾、标签、盒封、载体本身、试看、系列资料的说明书),著录项目之丰富、抽取之困难,著录用标识符之多、之复杂,多层次著录与分析著录频率之高、检索意义之大,都大大超出普通图书、连续出版物的著录。公司在《中国文献编目规则》的责任者的精心指导下,尽心解读各种文献的特征、著录要领。经过艰苦不懈的努力,把编目规则与UNIMARC(CNMARC)有机地结合起来,以编目规则为依据,MARC为格式,软件为工具,将各种文献准确、详尽地描述,并制作出标准机读格式数据,既提高了非书资料的处理速度,减轻了工作强度,提高了编目质量,更方便了读者的检索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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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非书资料的定义: 非书资料是以音响、形象等方式记录有知识的载体,包括录音制品、录像制品、投影制品、电影制品、全息照片、图卡、 模型制品以及多载体非书资料等。 录音制品包括:录音带和唱片(如:CD唱片)。 录像制品包括:录像带。(如:VCD、DVD、LD) 投影制品包括:幻灯片、投影片、显微片等。 缩微制品包括:窗孔片和各种缩微片等。 图卡采用绘画或摄影等技术再现实物原形的一种二维图像(或一套图像)制品的统称。除立体图卡需用专门设备观看外, 一般都可用肉眼直接观看。包括:美术复制品、闪现卡、翻页式图表、拼巧板、照片、图片、游戏纸牌、明信片、招贴画、立 体图片、学习卡片、工程图、挂图、版画或相应特定制画工艺名称(如:木刻画、石刻画、蚀刻画等)。 全息照片是一种利用光干扰原理制成的三维图像制品的统称。 模型制品是三维人工制品的统称。包括:立体布景模型、模型、天象仪等。 多载体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载体组成的 非书资料的统称,各组成资料之间不分主次,通常旨在配套使用。包括:构筑教 具、实验配套教材、玩具等。 2. 目的 特夫克使用 CNMARC 格式对非书资料进行计算机编目。为了建立各馆非书资料机读数据库,同时为了保证数据库中数据的规范、完整、准确、一致,使编目工作尽可能做到标准化和规范化,特制定本细则。 4. 适用范围 ①本软件适用于以音响、形象等方式记录在非书资料上的以传播知识、信息、思想与美学内容为基本目的并具有多复本的各种中西文文献的著录。艺术品原件和各种发掘物不在软件范围内。 ②记录在非书载体上的普通图书、连续出版物、档案、地图、古籍、乐谱等文献应参照与各类文献有关的著录规则著录,不在软件范围内。 ③因ISBD有专门的计算机文档著录标准,因此软件文档也另立规则著录。 5. 依据 软件依据的条例有: ①、《非书资料著录规则》 国家标准 GB3792.4 (修订报批稿) ②、《文献著录总则》 国家标准 GB3792.1 (修订报批稿) ③、《中国文献编目规则》本书编撰小组编(广东人民出版社 1996年) ④、《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》(北京图书馆本书编委员会编,华夏出版社 1995) ⑤、ISBD(NBM)非书资料国际标准书目著录 书目文献出版社,1992
6. 著录信息源 6.1 非书资料的著录信息源是指被著录的非书资料本身。 6.2 信息源的选择 由于许多非书资料没有题名页和相当于题名页的单一信息源(或单一信息源上的信息不足),因而著录一部资料时,往往要从一些无联系的信息源中,通过视觉或听觉(或二者兼有)获取信息,如:非书资料的片(带)头尾、标签、封套、容器或附件等。在决定这些信息源的选择顺序时,应遵循下列原则进行著录: 6.2.1 非书资料无单一信息源,可从多信息源中选取信息。在多信息源中,与资料具有永久性联系的信息源,优先于仅有临时性联系或易失的信息源,例如优先选取唱片和视盘两面标签的信息,而后选取包装容器或说明书的信息。多个信息源所在同一信息出现分歧者,应以具有永久性联系的信息源为准。 6.2.2 容器、附件等比盒封或标签反映的信息更完整(例如系列资料无总题名),可优先选取最能充分识别的信息。 6.2.3 录音信息比文字信息更完整,可选取录音信息。 6.2.4 具有印刷制品特征的非书资料(如缩微制品),若有多个信息源无法选择时,则选取两个对面题名页的右页(奇数页)作信息源。 6.2.5 系列非书资料一般依第一集的信息著录,若信息源间有差异,则依提供信息最完全者为准;若信息源过于分散,也可将多个单辑信息源合为一个完整信息源著录。 6.2.6 多载体非书资料无完整信息源时,可将多个单件信息源合为一个完整信息源著录。 7. 著录用文字 7.1 著录用文字必须规范化。 7.2 题名与责任者项、版本项、出版发行项、系列项,一般用 非书资料本身文字著录;版次、出版发行年、载体 形态项的辑 数、页数及其他形态数量、尺寸、价格等数字,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著录。 7.3 附注项用汉字自由著录(引用文字除外)。 7.4 按本细则著录的少数民族文字非书资料,应按其文字书写规则著录。 7.5 规定信息源上有错字、漏字,应如实著录,并按有关规定予以校正。 7.6 著录西文非书资料时,大项首词的首字母一般应大写,某些子字段(如:交替题名、并列题名、分辑题名等)的首词首字 母也应大写,其他大写应根据著录用文字的有关规定处理。 7.7 在题名和责任者项中,凡用汉字表示数字的,用汉字录入;凡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,用阿拉伯数字录入;出现汉字与阿拉 伯数字混用的,一律改用阿拉伯数字录入。 7.8 非书资料原题有繁体字,应使用标准简化字著录,同时将题名和责任者的异体字、繁体字著录于517字段7-字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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